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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会这玩意儿我显然已经生疏了。在20多岁的时候我与大学时代的恋人结婚,我是典型的中国女人,一直维持着这场婚姻。直到15年后的一天,我的丈夫宣布他有了新欢,当然那是一个比我更年轻的女人。  离婚后,我就发誓永远都不会再瞧一眼另一个中国男人,因为寻找情妇的丈夫深深地伤害了我。而且,我的男性同胞似乎也不大喜欢我的哈佛博士学位。于是,我决定跟美国男人约会。和美国男人的约会并没有多少独特之处:和他们在一起,往往10分钟、顶多20分钟后就感到乏味了,分别后再也不想保持联系。碰到一个令人心仪的人谈何容易。文化背景的不同,并不能弥补爱和情感的缺憾。 文化背景的差异,还是深深地震撼了我。尽管从表面上看,我的教育程度很高,又显得十分西化,但骨子里我依旧是一个心地善良单纯的中国女子,我习惯扮演传统妻子的角色:做做饭,料理一下家务,给丈夫的工作帮帮忙,在他需要的时候给他支持和帮助。我就是受这样的教育长大的。 恋爱在我的想象中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彼此爱慕,堕入情网,一段时间后,如果一切进展顺利,就结婚,然后厮守终生。 但是,我发现美国男人对待恋爱和婚姻的态度与我不尽相同。比如,美国男人都喜欢谈论“浪漫”。有一次,我问一个跟我大谈“浪漫”的先生,是否只有“烛光晚餐”之类的形式才意味着浪漫,他不置可否。 就我的价值观而言,最“浪漫”的爱情莫过于夫妻一同为正义而战,一同被关入监狱,或者一起勇敢地面对酷刑和死亡。 中国社会的传统的浪漫爱情观,常常与贫穷、压迫、被迫分离以及其他肉体和心灵的磨难等紧密相连,以此价值观渲染的爱情在我们的文学名著中比比皆是。艰辛检验真爱,并将性爱升华为心灵的交融。“烛光晚餐”这种短暂的、物欲的东西怎么能成就浪漫的爱情? 随着我对美国男人了解的深入,愈发明白中美两国对于“浪漫”的爱情理解的显著差异。美国人总是在恋爱中寻找快乐。他们期望娱乐、性欲的满足和幸福。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爱,他们就一起娱乐,一起过性生活,然后,当双方感到能够给彼此带来幸福时,他们就结婚了,并期待永久的幸福。当娱乐和性欲消退的时候,当幸福不再的时候,当生活尽显单调乏味的时候,婚姻就出现了危机。 中国人,至少是我这一代或老一代人,对爱情具有完全不同的考虑。我们在恋爱和结婚时就作好了过苦日子的准备。只有那些经历了真正的艰辛的人才会知道,生活中有一个照顾你的人会有多么的不同。在中国,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爱之时,他们就有了共渡难关的心理准备。两颗心在婚姻殿堂上的结合是充满暴风雨的生活中唯一安全的避风港。和我约会的美国男人常常送我玫瑰花,带我去环境幽雅的餐馆,去听音乐会,去跳舞,去博物馆。他(不管他是谁)给我讲笑话,说悄悄话,但是,当我明显疲倦或面色苍白的时候,他从没问过我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当我真的病了,他会很礼貌地说,他很遗憾,然后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忍受煎熬———跟我在一起已经不好玩儿了。当我和男友在一起的时候,我可能会不断地问他是不是感到舒服,他是不是想要东西吃,想要衣服穿,或者想服药。考虑到省钱,我可能会建议在家做饭,而不是到一个浪漫的餐馆进餐。我可能会给他买吃的,而不是送玫瑰花,这是我的恋爱方式。但是,这可能会让任何一个美国男人气恼。许多美国人的婚姻是在面临困境的时候破裂的,而许多中国人的婚姻却是在过好日子的时候结束的,比如一夜暴富或者飞黄腾达之际。中国的妻子仿佛注定要在丈夫处于困境的时候支持他,而对于怎样享受生活却毫无主张;走出困境的中国丈夫的虚荣心又往往过于膨胀,总是倾向追逐传统的战利品:一个更年轻或更漂亮的女人。不管何种文化背景,有些婚姻总会走向破裂。因为对婚姻的幻灭,越来越多的美国人选择单身生活,他们认为好日子迟早都会结束。而中国人总是不断地寻求婚姻,因为他们觉得苦日子迟早要来。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不再排斥我的男同胞,因为至少在困难的时候他们会与我同在。
在我居住的旧金山湾区,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中国女人和一个美国男人在一起,而这个中国女人往往是其貌不扬,属于被中国男人贬为“黄脸婆”的那一类,于是中国男人就得出结论:只有丑女人才会去嫁美国男人。 这个结论不无道理:一个中国女人在中国长大,首先受到中国男人的挑选,中国男人挑剩下的,才会落到美国男人的手中。而中国男人的择偶标准不外乎一

条:长相。他们挑剩下的,自然都是丑女。
使我感动的是,那些被中国男人忽略的“丑女”,在美国男人那里找到了爱。并不是美国男人看不到那女人脸上的皱纹和斑点,好莱坞和百老汇对女人的审美观,与中国男人并无二致,但很多美国男人能够超越长,去发现一个人的特点和内心,这使我身为女人十分感动。西方人能到非洲去拯救难民,到亚洲的贫困地区去教英语。旧金山湾区据说有十万以上的华人,但在圣何西美国红十字会的志愿献血者照片榜上,我只找到了两个华人(根据姓和照片),与湾区的华人人口不成比例。在中国人眼里,非洲人不值得拯救,因为他们智商低;丑女人不值得去爱,因为她们是劣等公民。中国男人在生存竞争的路上跑得太远,已经完全丧失了对弱者的同情,更谈不上去爱丑女了。中国女人也不例外——有几个女人能够出于爱心去嫁一个穷人?在今天,当整个中华民族一齐为金钱发疯,挑选配偶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排序活动:长得美的排在上面,长的丑的排在下面。从女人的角度看,则是按照成功的程度排序,而对成功的衡量,不外乎名和利。难怪《The Bell Cu rve》一出笼,网上一片叫好之声,就因为那本书里把中国人列为智商最高的民族之一,而黑人平均智商最低。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热衷于这种排序活动。择偶的过程对于中国男人来说,无异于远古时代的打猎,谁打到了最难打的猎物,谁就是英雄。中国男人不无骄傲地把他追到的女人带到众人面前,也是一种生存竞争成绩的展示,正如他向别人展示他的奔驰车,他的花园洋房。
对于那些握着中国丑女的手的美国男人,中国男人爱批评他们没有眼光。美国男人真的没有眼光吗?这个结论就如同前段时间一篇文章里说西方人“傻”,中国人“精明”的论点一样简单草率。前面已经提到了好莱 坞,美国中小学里崇尚的青春偶像与中国男人崇尚的女人外表的标准几乎相同。美国男人在青少年时期受生物本能的驱使,同样会去追求漂亮的外表。等他们长大以后,尤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以后,就不再仅仅追求漂亮的外表,而更看重心灵的撞击,思想的交流,这是他们在生物本能之上的一个超越。中国男人不能接受丑女,因为他们还停留在基于生物本能的生存竞争阶段——一个人在最基本的生物需求得到满足之前,是不会考虑到更高层次的满足的。美女能激发中国男人的性欲,而丑女则不能,这反过来也说明了中国男人还停留在满足性欲的阶段。福塞尔在《格调》中提到新贵们开着闪闪发亮的奔驰招摇过市,而“老钱”们反而低调地坐在一辆落满灰尘的普利茅斯中。你让一位富有的中国男人开一辆又破又旧的普利茅斯上路,他会断然拒绝。你让一位成功的中国男人去娶一位丑女,那简直是要他的命。这两者之间是相通的。
中国男人也不是不需要交流思想,只是他们更愿意和男性朋友去交流,而女人只有听他们“侃”的份儿。中国男人不能容忍一个女人跟他平起平坐。一个女人稍有能力,便被大家讥为“女强人”。女强人是什么人?那是大家都敬而远之的一种人。女强人使女人感到不如,使男人受到威胁。中国男人需要在女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强大,需要受到女人的尊敬,因此这女人必须比他低。中国男人在失败的时候,则需要女人的安慰。一个中国男人要找的,实际上是他母亲的翻版——一个爱他的人,满足他的人,而不是一个他爱的人。只听说过为朋友两肋插刀,除了传说里的梁山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献身?当一个中国男人因为被女人拒绝而悲伤时,他的朋友会劝他,为一个女人,不值得。
对了,为一个女人,不值得。女人低男人一等。这种局面事出有因。一个中国女人,往往因为她的性别,首先就得不到父亲的爱。这就造成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阴茎崇拜。后来她长大了,嫁了一个丈夫,同样也得不到丈夫的尊敬。这更加深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 因此,当她有了一个儿子,她不可避免地把她对男性的崇拜敬畏之感移到儿子身上。她给儿子以最大的注意力,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而不是女孩子们。她的儿子长大了,带着她赋予的在女性面前的优越感。
这个儿子又生了一个女儿,同样,这女人也带着对男性的敬畏感长大。
中国男人对女人的歧视,正是中国女人自己一手造成的。一个不尊重自己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打破这种得不到中国男人尊敬的恶性循环的工具,实际上是在中国女人手里。一个中国女人首先要树立起对自己的尊重。就连《TheBell Curve》这样带有歧视性观点的书,也提到女性的平均
智商并不比男性低。上帝也同样赋予了女人使自己生命放出光彩的能力。女人精心喂大一个男人,这男人反而看不起她。即便是从回报的角度看,母亲也应该对女儿更好一点儿,事实证明,父母老了以后,往往更多地得到女儿的照顾。
我曾听到很多中国女人说,她们喜欢和美国男人在一起,因为“感觉好”。美国男人从不吝啬夸奖别人。他们还给了中国女人应有的尊重。我也曾听到不止一个中国男人说,如果你想追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首先要打掉她的骄傲。中国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往往是“批判,批判,再批评”,还美其名曰“为你好”。中国男人还拒绝给女人送花,理由是“我给你更实际的东西”。现在有了美国男人做比较,中国女人怎能不弃暗投明!
在美国的中国男人都在抱怨,现在“有爱心”,“贤惠”的妻子越来越难找了。“有爱心”就是无私奉献。“贤惠”者,逆来顺受也。的确,无私奉献者是少了,中国男人只好回大陆去找新娘,用绿卡来换取暂时 的顺从和一点居高临下带来的快感。可怜的中国男人,为什么不能以自己的爱,去赢得别人的爱呢?
除了长相,中国男人的另一条求偶标准是年龄。浏览报纸上和网上的征婚启事,你会发现,所有中国男人都要求女方年龄比他小。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男人往往要求对方比他小一到五岁。三十到四十的男人则要 求对方比他小五到十五岁。过了四十岁的中国男人,就必须在他女儿甚至孙女年龄的女人中找对象了。而美国男人给出的年龄段通常是他自己的年龄加上和减去五岁。我曾遇到一位大陆来的女留学生,嫁了一个比她小九岁的美国男人。她说当这位二十五岁的美国同学向三十四岁的她求爱时,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娶一个比自己大九岁的女人,在中国男人是不可想象的,几乎等同于失败。
中美征婚启事的另一不同是,中国男人罗列的是他们的成就:学位,职业,经济状况,等等。美国男人罗列的是他们的个人爱好和特点。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受朋友之托,帮她的姐姐在网上浏览征婚启事。
我把适合她年龄的征婚启事一条一条的翻译给这位女士听。听了四五条后,这位女士不耐烦了。怎么他们都不提提他们的经济情况,有什么学位这些重要的,都是罗里罗索讲他爱看什么电视节目,爱玩什么球这些废话,这些于我有何相干?
这个问题问出了中国人和美国人在求偶标准上的根本不同:中国人是在进行一种排序活动,正如考大学,什么分数,就决定了你上什么大学。
一个萝卜一个坑,劣质萝卜休想混到高等坑里去。而美国人是在找一个伴侣,一个能兴趣相投,心心相映的人。也许正是这样严格的求偶过程,才造就了一批高智商的中国人,我们才有幸被《The Bell Curve》的作者们列为优等民族。
而上帝也给了那些出生于中国的不幸的丑女们一条出路:嫁美国男人。多么仁慈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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